东风标致206“我秀”摄影大赛活动规则
主办单位: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标致) 参赛对象:年满18 周岁,热爱生活、喜爱东风标致206的人(东风标致及其特约经销商之员工及其亲属除外) 活动时间:分为东风标致特约经销商海选和全国总决选两个阶段
海选阶段:作品征集时间2007年9月15日-2007年11月25日 总决选阶段:作品公布时间2007年12月5日 – 2007年12月20日 获奖公布:2007年12月25日 征稿要求:彩色或黑白相片 作品资格:同时包含两个元素——东风标致206、人物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表现快乐、精彩、幸福的瞬间或场景) 请在征稿期内将作品与报名表一同发送电子邮件至东风标致特约商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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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选阶段:东风标致每家特约经销商将从本店收到的参赛摄影作品中评选出6幅优秀作品,每人奖励价值人民币500元代金券(详见代金券使用说明)一张。 总决选阶段: 每家东风标致特约经销商选送的6幅优秀摄影作品将全部公布在东风标致官方网站www.peugeot.com.cn上,由网友通过网上投票方式评选获奖作品。根据投票数量评选出本次摄影大赛的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 5名: 奖励现金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15名:奖励现金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30名:奖励现金人民币1000元 (个人所得税由获奖选手自行承担) |
参加本次比赛并投稿即表示您认可和接受本次活动规则。 参赛选手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整的著作权,且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参赛选手认知并同意,所有投稿作品将可能在对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中被无偿使用,东风标致及其特约商不支付费用。 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投稿均不予退还。未获奖的作品,东风标致及其特约商将在本次活动结束后予以销毁和永久删除。
东风标致负责对本次活动进行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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